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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点执业 能不能让医生“流通”起来
作者:    信息来源: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15-03-16     点击数:0

近日,广东省卫生计生委、发改委、人社厅、中医药管理局、保监会5部门印发通知提出,医师多点执业注册试行备案管理,不需所在医院同意,只要报备就可以去其他医院行医。

  此前,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委已联合印发《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》,降低了医师多点执业的门槛。多点执业政策放开的序幕已经拉开,未来,能否有更多医生从公立医院中“解放”出来?参加全国两会的医卫界代表委员就此展开了讨论。

  “只要是医生,在哪里都是大夫”

  “要让医生实现执业‘自由行’,首先要给医生松绑。”全国人大代表、无锡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陈静瑜提出,“我建议医师执照管理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的管理方式,可以在一个地点注册、考核,但是在全国范围内放开行医,取消医疗机构单点注册的限制,这样就可以扫清医师多点执业的法律障碍,推进医疗人事制度改革。”

  代表委员普遍认为,医生外出参加会诊、手术,已是广泛存在的现象,当务之急是让这种行为合法化,明确当事医院和第一执业医院的权利和责任。

  1999年开始实施的《执业医师法》规定,医师经注册后,可以在医疗、预防、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、类别、范围执业,从事相应的医疗、预防、保健业务。陈静瑜表示,目前,医师执照在某家医疗机构注册后,只能在该医疗机构内行医,且只能在一家医疗机构内实现单点注册。这就给医师多点执业和自由执业带来了政策上的障碍。虽然不少医生采用会诊的方式打擦边球,但事实上也存在着风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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